淄博市中心医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淄博市中心医院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淄博市中心医院控烟机构建设有医院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
院发〔2022〕78号签发人:卢艳丽
淄博市中心医院
关于调整医院爱国卫生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科室: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山东省爱国卫生创新提升年行动方案》,完成爱国卫生各项重点工作,经医院研究决定,调整医院爱卫会成员如下:
主 任:卢艳丽
副主任:李新江 孙能军 于风华 耿 玲 郑建彬
陈作忠 张秀芳 周 健
成 员:刘 滟 李海英 尹 蕾 刘国良 吕 明
房晓杰 李明达 孟 鹏 刘晓清 王林萍 李蔚
刘 红 李 扬 李 艳 李晓燕 李训栋 杜文燕
赵立成 柴巨川 常 祥 牟冠林 付丽华 李 政
邱 晨
医院爱国卫生委员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李明达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科室为单位成立爱卫工作小组,科主任任小组长。
医院爱卫会职责之一:持续做好无烟医院工作,向患者和职工宣传戒烟的好处,要求办公室、会议室禁止吸烟。院内张贴禁止吸烟的宣传牌,设立吸烟区(一处在门诊楼西边小花园内,一处在被病房楼后花园内。)及时劝说患者及家属到固定吸烟区吸烟。
控烟工作制度
为巩固“无烟医院”成果,确保室内无吸烟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爱卫办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2.本院职工、第三方工作人员、患者以及家属、陪护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3.在院内张贴醒目标识,室内禁止吸烟。
4.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均有义务对同伴进行教育并相互监督,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6.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7.定期向全院职工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8.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室外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9.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10.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11.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控烟工作人员职责
1、 科室控烟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
2、 建立患者入院控烟告知制度,使患者及家属在住院期间能自觉遵守医院控烟制度。
3、 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加强控烟监督和巡查。
4、 实行控烟宣传制度,在医院内外围区域设置吸烟区,统一在医院的主要入口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在门诊候诊大厅、接诊室、病房走廊、办公室、会议室等处张贴悬挂禁烟标志,医院室外环境也配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宣传牌。
5、 在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设戒烟门诊,有医护人员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
6、 组织禁烟小组人员进行月抽查、季度检查工作。
7、 做好区域的禁烟工作,力求在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8、 每年5月31日组织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