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医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职工监督作用,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就医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淄博市中心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院务公开的原则
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应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具体工作中要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以人为本、利于监督、便于考核的原则进行。院务公开内容分为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三部分。
2.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2.1 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2.1.1 医院概况。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医院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教学任务;医院环境等。
2.1.2 管理制度。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指国家及各级有权机关颁布)的主要规定;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与医院秩序直接相关的有关内容等。
2.1.3 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的诊疗项目、服务内容及特色、重点学科;专科、专业门诊安排;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2.1.4 行风建设情况。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社会捐赠使用;医院服务投诉方式;上级部门投诉方式等。
2.1.5 其他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医院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2.2 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2.2.1 服务告知。病人的病情告知;特殊诊疗服务流程;主要检查项目目的;预约挂号方式与报告;辅助检查前的告知事项;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等。
2.2.2 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及收费。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收费价格及标准,医保等信息。
2.2.3 便民措施。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向病人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复印服务;医院门急诊、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指示标牌、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特需服务项目;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病人等特殊人群的优先措施等。
2.3 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2.3.1 医院重大决策事项。医院的中、长期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2.3.2 医院运营管理情况。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药品使用情况,超常预警,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抗菌药物管理等。
2.3.3 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规划;人员聘用方案、职称评审、人事调配等。
2.3.4 领导干部重要事项。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等。
2.3.5 党务信息。按党务公开的相关规定执行。
2.3.6 职工关注的其他信息。各级各类先进评选条件、名额、程序和评选结果;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等;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职工福利情况等。
3.院务公开的时限
根据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或复杂的公开事项,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完善后再次公开。
4.院务公开的形式
4.1 召开职代会。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在职代会上按规定的程序公开。
4.2 各种公文。通过文件、通知等形式公布院务。
4.3 各种会议。医院院务会、科务会、座谈会、职能科室工作部署会、中层干部会、党支部书记会、党员大会等通报院务。
4.4 在办公楼、门诊、病房以及对大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示专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公开院务。
4.5 在门诊、病房摆放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为患者提供就诊查询服务。
4.6 提供咨询服务电话。
4.7 视听传播媒体。利用医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院内网络、钉钉系统,院报、简报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院务。
4.8 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5.院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5.1 科室对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出公开的事项,报送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审定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经审批方可进行公开。
5.2 院务公开后,具体承办部门要及时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答复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需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并公布整改结果。
5.3 公开的内容和材料,如文件、图片和影像资料等,应由具体承办部门整理存档。
5.4 严格依法办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除医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或者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医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医院收到公民或单位提出的医院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予以答复;对于不予以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院务公开的监督考核
医院成立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由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全面负责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医院院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医院院务公开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贯彻执行院务公开相关制度,负责对医院和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考核重点是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