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须知】住院患者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1. 探视管理制度
1.1. 患者家属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
1.2. 传染病住院患者一般不允许探视,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谢绝探视。
1.3. 为防止疾病传播,确保患者安全,禁止学龄前儿童、发热、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患者进入病房探视。
1.4. 探视者不得携带国家明确规定的危险品进入医院探视患者。
1.5. 患者病情不允许接见探视者时,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
1.6. 探视人员同时应该遵守医院对陪伴人员的其它相关规定。
2. 陪伴管理制度
2.1. 陪伴患者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及生活自理情况开具陪伴医嘱,陪伴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后由工作人员办理陪护手续。
2.2. 一般病情患者为每床1名陪伴,病情危重患者陪伴不得超过2名。
2.3. 遇到特殊情况如:手术或危重病人医生需找家属协商事宜时,由主管医生或护士长同意,协助办理进入病区手续,只限1-2人进入病房,协商结束后及时离开。
2.4. 陪伴人员应保持病房内清洁、整齐、安静;请勿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饮酒、娱乐、随地吐痰、扔垃圾等有损住院环境行为。
2.5. 探视、陪伴者不得携带电器、个人被褥、行军床、躺椅及宠物等进入病区,不得坐、卧在患者床上,以免影响患者病情的恢复及休养。
2.6. 医院为陪伴人员提供方便休息的陪护椅,陪护椅在中午12:00-13:30、21:00至次日7:30可以打开使用,其他时间须折叠并固定位置放置,避免影响治疗护理活动。
2.7. 陪伴人员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公物,须按原价赔偿。
2.8. 陪伴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扰乱病区正常秩序;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护理记录;不得擅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得大声谈论被探视患者病情,不能过问其他患者的病情、诊治等情况,不串访非探视对象的病房,不能谈论有害患者身心健康事宜,如有违反经院方劝阻无效,院方有权利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需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生询问。严禁私自请外院医生诊治患者或自行给患者用院外带入药物。
2.9. 陪伴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医生办公室等诊疗场所。
2.10. 我院为无烟医院,医院内严禁吸烟;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病房。
2.11. 为给住院患者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干净、空气新鲜的治疗和休养环境,减少院内感染,使患者早日康复、敬请探视、陪伴人员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3. 疫情期间探视陪伴管理规定
3.1疫情防控期间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原则上要求入院前核酸检测阴性,并进行信息采集后进入病区。
3.2所有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凭智慧通行闸机出入病房楼。
3.3医疗机构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鼓励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
3.4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严格一人一陪护,进行核酸检测、采集信息后方可进入;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
3.5陪护人员相对固定,任何原因导致陪护人员更换,请配合病区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等相关事宜,严禁陪护人员、探视人员冒名顶替。
3.6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注意个人手卫生,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3.7住院及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表现,应立即告知病区医护人员,到医院指定地点就诊,不得隐瞒。
温馨提示:
1. 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感冒、发热等),请不要探视、陪伴病人。
2. 疫情期间探视陪伴管理遵照医院疫情期间探视陪伴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