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心医院2023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淄博市中心医院2023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现将淄博市中心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有关安排
(一)笔试人员范围
根据报名情况,助产士岗位、药品调剂科岗位和中西医结合正骨科岗位设笔试环节。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三)笔试时间:2023年4月6日(周四)9:00-11:00
(四)笔试地点: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培训部。考生于4月6日(周四)8:30到达考点。
二、面试有关安排
(一)面试人员范围
助产士岗位、药品调剂科岗位和中西医结合正骨科岗位面试人员范围为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急诊医学科、儿科、静脉用药调配科、健康管理中心、康复医学科、超声医学科、本科护士、麻醉护士等岗位面试人员范围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按照专业类别围绕专业知识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要素。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三)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周六)
(四)面试地点: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培训部。本次面试分上、下午场。上午场考生于4月8日(周六)上午7:00到考点集合,下午场考生于4月8日(周六)下午13:00到考点集合。具体场次安排短信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助产士岗位、药品调剂科岗位和中西医结合正骨科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新版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前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2.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等以上级别口罩,除按工作人员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笔试人员在核验身份信息后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不得携带资料、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各类通讯工具须关闭并上交管理人员集中保管。不得在试卷、答题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作其他特殊标记,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人员在核验身份信息后进入候考室等待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走动。候考、面试期间不得随身携带、使用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不得携带证件、资料等进入面试室,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须保持安静,严禁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人员阅题准备、面试答题采取压茬的方式进行。考生在阅题室可以在草稿纸上打草稿,草稿纸可以带入面试室但不能带出面试室。
6.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准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人员答题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领取个人物品离开考点。须保持安静,严禁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将视情节给予不予面试评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
8.考生不得故意扰乱考点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违反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考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考试评分、考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存在隐瞒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计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9.请考生随时登录淄博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10.需回避的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中心医院2023年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三、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说明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均在淄博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医院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如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及面试安排将视情作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面试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公告网址及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公告网址:淄博市中心医院 http://www.zbzxyy.com/
咨询电话:0533-2360218
监督电话:0533-236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