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体系】淄博市中心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形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2.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3.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4.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5.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6.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7.招标采购信息;
8.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9.咨询及投诉方式;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不得公开信息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的;
3.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
1.门诊、病房等服务和办公场所明显位置设置公开栏、公告牌、电子显示屏;
2.咨询台、服务台;
3.人员岗位标识;
4.医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
5.服务手册、便民卡片、信息须知;
6.咨询服务电话;
7.院报《杏林之声》和当地新闻媒体公开医院信息;
8.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二、管理维护
明确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牵头医院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制定和发布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审核和维护等。各科室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公开的事项,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形式,并报送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公开。
三、咨询回应
医院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通过咨询电话获取医疗服务信息。
附件1:淄博市中心医院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时间:2023年9月).pdf
附件2:淄博市中心医院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时间:2024年5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