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措施】淄博市中心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紧急救援和指挥协调,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测预警,成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二、 应急技术人员储备
每年定期组织医院各临床科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技术操作和协调配合演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动队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告,确保召之即来。
三、 应急物资、设备、设施储备
医院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控制规范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登记入库,及时补充,确保质量,以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
四、 医院监测预警机制
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由医院发热及内儿科门诊、急诊室、各病区、预防保健科、等组成,医院预防保健科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建立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对食堂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医院总值班电话传真报告网络。
五、 建立院内报告制度
各科室,特别是急诊等窗口部门发现有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时,有关医务人员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主任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如确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规定程序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 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组织指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自救互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