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淄博市中心医院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院员工和住院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应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
(2)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应加强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当及时作出反应,立即了解情况,组织调查,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果断、有效的预防控制,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不可优柔寡断,玩忽职守,耽误时机。
(3)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火(食堂)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查处。
(4)适用范围全院职工和病患及其家属,因集体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書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由院主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病理科、检验科、药械科、急诊科及后勤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医院食物中毒发生后,根据事件响应程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和协调,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2、应急处置专家组
对医院食物中毒事件级别确定,对食物中毒病人及高危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医院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及后期评估提出咨询建议等。
3、各部门工作组
(1)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负责医院食物中毒病例的诊断、治疗、检测标本的采集,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
(2)医务科:负责监督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食物中毒药物 合理应用等规章制度,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和医生人力协调工作。
(3)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消毒与隔离等规章制度和护士人力协调工作。
(4)院感科:负责保洁部门人员及环境清洁与消毒等管理。
(5)病理科:负责提供食物中毒病理分析技术支持,做好食物中毒控制和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6)检验科:配合进行食物中毒标本的采集、鉴定、分析等工作。
(7)药械科:负责治疗抢救药品、消毒药品配备,药物合理使用督导,以及救治现场器械、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采购及各项保障工作。
(8)急诊科:负责中毒病人的初步接诊,形成基本诊断分析意见,根据病人中毒情况及人数,适时调整转移其它科室。
(9)后勤供应部:负责协调组织食堂就餐条件、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报告
1、信息监测与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小》《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管辖单位的食品生监督,食药局应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发生食物中毒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其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中毒的时间。
(2)中毒人数、危重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中毒表现。
(3)可疑中毒食品的品名。
(4)在核实可能为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6)食物中毒突发事故的上报,由公共卫生科负责。
2、报告制度根据食物中毒种类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