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等事项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各级医疗单位: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 册等相关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8 号)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确保培训对象按时接受培 训、及时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和变更注册范围等事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 行规定》、《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对我院承接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范围等事项相关培训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培训对象
(一)在省卫健委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定期 考核不合格者;
( 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超过两年未 注册的;
( 三)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不予注册 的情形消失, 申请重新执业的;
(五)在我省已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 更执业范围,但未取得拟变更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 部门承认的学历条件的。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
培训时间:前条规定的第( 一)、( 二)、( 三)、( 四) 项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时间为 6 个月;第( 五)项培训对象接 受培训时间为 2 年,考核合格后申请变更注册。
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类型及申请事项,参照国家有关 培训大纲的要求设置培训项目,制定具体培训方案。
三、培训机构和考核方式
淄博市中心医院作为临床类、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定点培训机构。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在培训对象申请注册或变更注册 范围审批表中填写考核意见,作为是否可以继续注册或变更注 册范围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对象由注册医疗机构组织或自行到培训机构提 交培训申请。培训受理申请时间,原则上注册或重新注册培训 人员每年培训机构于每年 6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前受理培训申 请,次月开始正式培训。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 理时间及确定培训起始时间。
( 二)培训对象按照培训机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培 训费用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在报到时收取。学员申请时 缴纳费用,收取标准为 6 个月培训费用 6300 元,2 年培训费用 25200 元(不包含住宿、就餐等费用 )。
( 三)培训学员培训为全脱产性质,不接收半脱产学员, 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各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严格考勤,按照培 训大纲要求,按时参加理论培训、临床业务学习,完成培训任 务。
( 四)培训机构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上海路 10 号淄博市中心医院科研楼一楼 108 室。
办公电话:0533-2360221。电子邮箱:zxyyywk@126.com。